协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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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成立于1999年,原名广东省因特网协会,是全国第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互联网社团组织

2001年协会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帮助下重新改组,由单纯学术性社团转变为科技学术与行业协调、管理等相结合的综合性社团组织。2001年12月18日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陈学道当选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肖江当选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秘书长。2006年8月31日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李悌葛当选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法人代表),刘春保当选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网易公司、腾讯公司、南方网、大洋网、金羊网、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广东分中心等单位相关领导当选协会副会长。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是推动省内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的综合性社团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同时也是广东省科协的有机组成部分。

目前,协会拥有会员单位100余家,拥有理事单位70家,拥有如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1cn、广州视窗、新浪(广东)、广东金科、深圳新闻网等常务理事单位48家。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IT精英荟萃,理事会中产、学、研俊才云集,不仅是连接会员之纽带,更是沟通网民与社会之桥梁。

协会秉承引导行业自律,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助推省内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宣传国家政策及法规,协助政府规范行业竞争,促进行业与社会、会员与省际国际交流之宗旨,以服务于会员、行业和社会各界为己任,不断推动广东互联网事业的前进与发展。

协会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广东通建大楼1楼

邮编:510080

联系电话:020-87626835

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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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广东省互联网协会(英文名称Guangdong Internet Society,缩写GDIS,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协会由广东省从事互联网业及互联网相关产业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一切关心和有志于推动广东互联网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全省性、非营利,以促进我省互联网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服务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综合性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推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国互联网行业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术团体,对内组织制定行约、行规,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实现行业自律;协调行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交流与沟通,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提高我省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用户利益,普及网络知识,推动文明办网,引导用户健康上网;对外参与国际交流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我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为广东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贡献一份力量,为国家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第四条 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协会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协会的办公地址: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广东通建大楼1楼;邮政编码:510080。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向会员宣传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愿望及合理要求,组织与加强政府主管部门与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二)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的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会员间的关系,促进会员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

(三)开展我省互联网行业的调查和信息搜集、整理、统计与分析工作,研究我省互联网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促进互联网的应用开发,探讨本行业的发展规划,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四)组织与开展有益于互联网发展的活动,加强行业的信息交流,传递最新技术动态和市场信息,推进广东互联网的发展与应用。

(五)及时了解国内外互联网企业发展动向和技术进步趋势,组织会员单位、省内互联网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和国内网络经济技术交流和企业管理研讨活动。举办展览、展示会,为会员单位和省内互联网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走向国际市场服务。

(六)编辑出版协会刊物、信息资料以及广东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

(七)承担会员单位及其它社会团体或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团体或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体会员的条件

1.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互联网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科技教育机构或学术团体,且具有一定的规模,在本行业、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

2.有加入协会的意愿,拥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

(二)个人会员的条件

1.具有合法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且在本行业、专业领域有一定的专长和影响力;

2.有加入协会的意愿,拥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

第九条 加入协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协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秘书处)批准;

3.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及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需要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万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4万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万元;

(四)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千元;

(五)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千元;

(六)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元。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及会员单位牌匾。会员如无正当理由1年不交纳会费、不履行会员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并予以公告,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制订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协会终止;

(五)决定协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需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半数以上与会代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须由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理事若干人。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等事项;

(七)决定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决议须经2/3以上到会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决议须经2/3以上到会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行业或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或以上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均为四年。可连选连任,但同一职位连选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经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或授权副会长、秘书长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做出决定后聘任;

(四)决定或授权有关机构负责人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负责处理协会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协会按照国家会费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三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 协会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合适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 协会因完成宗旨需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1年9月9日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届理事会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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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会长

李悌葛名誉会长

194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历任广东省邮电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省邮电管理局处长,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广东分中心主任(现已退休)。曾任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第三届理事会会长。

会长

李悌葛名誉会长

194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历任广东省邮电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省邮电管理局处长,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广东分中心主任(现已退休)。曾任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第三届理事会会长。

常务副会长

李悌葛名誉会长

194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历任广东省邮电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省邮电管理局处长,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广东分中心主任(现已退休)。曾任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第三届理事会会长。

副会长以姓氏笔画为序

李悌葛名誉会长

194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历任广东省邮电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省邮电管理局处长,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广东分中心主任(现已退休)。曾任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第三届理事会会长。

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及秘书长名单更新时间: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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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誉会长

李悌葛: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广东分中心原主任,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已退休)。

二、会长

张爱平(法人代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原副局长、巡视员,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已退休)。

三、副主任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梁斌: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广东分中心主任

四、副会长(16名,以姓氏笔划为序):

丁 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马化腾: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孔庆武: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总经理,大洋网总裁

方兆康: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原副巡视员(现已退休)

齐 洋: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 颖:广东羊城晚报数字媒体有限公司(金羊网)总经理

陈 康:深圳市高搜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

张 毅:艾媒咨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张国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

吴晓文: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鹏金所”)总裁

吴煜钊:集群广州五行数字创意园有限公司、广州方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董事长

欧阳农跃:南方网总裁

柯 峥:中国铁通集团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

柯宗庆: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志兴: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傅 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

五、秘书长

林国池:广东省互联网协会

常务理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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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会员单位名称 单位任职与职称

理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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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会员单位名称 单位任职与职称

会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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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代表姓名 会员单位名称 单位任职与职称

入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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